想到剛剛在離家門口3分鐘的距離差點被車撞,
現在整個心臟還是高速的跳,想罵 X X X
傍晚散步完,在社區大門口過馬路。與其說是馬路,其實是巷子口那種大小而已。
我們左右看都沒車輛後,就走在行人斑馬線上,(沒有紅綠燈,有閃燈和禮讓行人標示的巷口)準備走進社區大門。
就差三步就進社區大門時,突然從社區裡衝出一輛白色跑車。
跑車開到社區大門口馬上直接左轉!!他的一左轉,差點撞上我們。
我們馬路過到一半,嚇一大跳,大河馬上對車子大喊 STOP !!!
跑車踩了緊急煞車,在距離大河50公分處停了下來。X的,大河差點就被撞到而受傷。要真的不小心被他車碰到,一定要告他!
我們馬上很緊張跑過馬路。
那位車主就馬上加速開走~車主 完 完 全 全 沒 有 歉 意 ,馬上開走了!!!
我看了一下車主,看起來像20初頭的亞洲男生。還戴著黑色的棒球帽,帽子壓超低的。到底是誰在傍晚還戴黑色帽子開車,眼睛不好就不要戴黑帽子開車啊!!!
開車在巷子口轉彎都不用停下來看有沒有車,也不用看有沒有路人在過馬路嗎??
若要說傍晚看不清楚,那不是要更小心開車嗎。
但大河穿著白色風衣外套,這樣還看不到,那位車主的眼睛真的有問題了。
我回到家後,心臟還是跳的超快,想說要去收驚了我。
然後馬上打開電腦,想要來買那種螢光綠,會大反光的衣服。
我跟大河說,但我穿那個會像在施工的吧。大河說命比較重要,還是好看比較重要。
我想說,好吧,命比較重要。但就沒有會反光的衣服,又好看的嗎??(太太我真的要求太多)
因為溫哥華的冬天真的會有很多陰暗下雨的日子,所以買件反光背心或反光外套,真的是個很實在的選擇。
祝大家走在馬路上都會被車禮讓,然後都不會遇到馬路三寶。